服务指南 >> 正文

劳务费报销指南

一、报销时间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每月 1 日至 15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每月 10 日至 20

二、申报对象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学生、校外专家(含附属医院老师)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本部在职老师

三、申报入口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大连医科大学主页 校园门户 财务服务平台 收入申报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
    大连医科大学主页 校园门户 财务服务平台 收入申报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

四、申报基本要求

  1. 明确发放事由
    需清晰注明用途,如科研实验、项目调研
    、答辩费、专家讲课费、专家咨询费等,确保业务真实可追溯。

  2. 严格区分校内外人员
    必须准确区分校内与校外人员,在对应模块分别提交审批。若同一笔劳务同时包含校内外人员,需分开填报
    ,所有附件均需分开

五、审批流程

注意:经费负责人本人不可自行发起申请,须由他人代为提交。

人员类型

审批节点

校外人员劳务

经费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

校内人员

其他工薪

经费负责人 人事处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

学生劳务费

经费负责人审批,无需额外审批

项目负责人

领取科研绩效

在上述流程基础上,另需部门负责人审批;附属医院人员还需经科研部部长审批

六、附件要求

(一)通用材料
  1. 纸质发放表:表头须写明发放事由、发放时间。

  2. 发放依据及标准:如科研项目预算书、校级以上发放标准文件等。

  3. 校外人员身份及账户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4. 外请专家补充材料:专家简历、正式邀请函。

(二)专家咨询/评审/讲座/答辩费
  • 必备材料清单

    • 专家简历:能证明专家身份、专业资质及领域权威性的履历文件。

    • 正式邀请函:校方或相关组织出具的邀请文件,须明确参与的具体工作事项、时间及约定。

    • 有效发放依据:项目评审通知、讲座安排表等事实性支撑材料。

  • 注意事项

    • 金额合规:严格根据专家级别、工作内容及时长,依据既定标准计算,不得擅自变更,确保有据可依。

    • 流程闭环:必须通过校内指定电子审批系统完成全流程线上审批,并线下提交完整的发放表及身份材料,规避财务风险。

(三)学生劳务费
  • 必备材料清单

    • 劳务费发放审批单

    • 劳务费发放表(信息须完整准确,且必须由实际领款学生亲笔签字确认)

    • 科研项目预算说明书

    • 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 注意事项

    • 预算一致性:实际发放金额与预算说明书核定标准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 按进度发放:劳务费不得提前发放,根据实际项目进度执行。

    • 包干制项目特别规定:包干制管理的科研项目,除常规材料外,必须额外提供包干制项目书封皮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发放标准确认书》,否则不予报销。

       

上一篇 已经是最新了
下一篇 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