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劳务费报销指南

一、报销时间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每月 1 日至 15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每月 10 日至 20

二、申报对象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学生、校外专家(含附属医院老师)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本部在职老师

三、申报入口

  1.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大连医科大学主页 校园门户 财务服务平台 收入申报 校外人员劳务申报

  2.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
    大连医科大学主页 校园门户 财务服务平台 收入申报 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

四、申报基本要求

  1. 明确发放事由
    需清晰注明用途,如科研实验、项目调研答辩费、专家讲课费、专家咨询费等,确保业务真实可追溯。

  2. 严格区分校内外人员
    必须准确区分校内与校外人员,在对应模块分别提交审批。若同一笔劳务同时包含校内外人员,需分开填报所有附件均需分开

五、审批流程

注意:经费负责人本人不可自行发起申请,须由他人代为提交。

人员类型

审批节点

校外人员劳务

经费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

校内人员

其他工薪

经费负责人 人事处负责人 财务处负责人

学生劳务费

经费负责人审批,无需额外审批

项目负责人

领取科研绩效

在上述流程基础上,另需部门负责人审批;附属医院人员还需经科研部部长审批

六、附件要求

(一)通用材料
  1. 纸质发放表:表头须写明发放事由、发放时间。

  2. 发放依据及标准:如科研项目预算书、校级以上发放标准文件等。

  3. 校外人员身份及账户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4. 外请专家补充材料:专家简历、正式邀请函。

(二)专家咨询/评审/讲座/答辩费
  • 必备材料清单

    • 专家简历:能证明专家身份、专业资质及领域权威性的履历文件。

    • 正式邀请函:校方或相关组织出具的邀请文件,须明确参与的具体工作事项、时间及约定。

    • 有效发放依据:项目评审通知、讲座安排表等事实性支撑材料。

  • 注意事项

    • 金额合规:严格根据专家级别、工作内容及时长,依据既定标准计算,不得擅自变更,确保有据可依。

    • 流程闭环:必须通过校内指定电子审批系统完成全流程线上审批,并线下提交完整的发放表及身份材料,规避财务风险。

(三)学生劳务费
  • 必备材料清单

    • 劳务费发放审批单

    • 劳务费发放表(信息须完整准确,且必须由实际领款学生亲笔签字确认)

    • 科研项目预算说明书

    • 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 注意事项

    • 预算一致性:实际发放金额与预算说明书核定标准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 按进度发放:劳务费不得提前发放,根据实际项目进度执行。

    • 包干制项目特别规定:包干制管理的科研项目,除常规材料外,必须额外提供包干制项目书封皮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发放标准确认书》,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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